往昔家園: 從寮屋到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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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區

1952年,非牟利機構「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部分由政府資助)開始在核准地區以石材興建小型平房,並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出售。平房區本來僅設公用廁所和街喉,並無其他公用服務設施;後來徙置事務處逐步接管這些地區,並於區內興建新的道路、小徑、公用照明與廁所設施;及後更設學校及社會福利組織。 

平房的位置縱然不太便利,卻廣受寮屋與非寮屋的居民歡迎。只是興建此類平房的速度緩慢,加上可供建造上述類型房屋的土地樓宇密度,與其他房屋類型相比為低,香港的土地供應根本不足以興建這種平房,以收容所有寮屋居民。及至1970年代,政府收回不少上述區域,另作發展。

圖片


  • 何文田的平房區

  • 建於山路旁的牛頭角平房區

  • 東頭平房區

  • 位於斜坡上的東頭平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