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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藏戰前香港教育教育制度和政策的發展
教育制度和政策的發展


1841年至1865年


概況


香港的教育是由殖民政府、華人社群和教會團體共同提供的。英國於1841年接管香港島時,港島南部已有一些設有寺廟和鄉村私塾的農耕和漁人社區。政府起初透過向現有私塾提供津貼的方式,為華人居民提供教育。1847年,總督戴維斯(John Davis)委任了一個委員會調查維多利亞城、香港仔和赤柱的華人私塾,並統計出八間私塾總共有123名學生。這些私塾由華人先生教授基本讀寫和簡單的珠算。
政府根據委員會的建議,在每個地方選出一間受監察的學校,並根據上課學生人數,按比例每月向私塾先生發放津貼。由於學費由政府津貼,學校毋須向學生收取學費。這些學校的三名私塾先生獲正式委任為政府學校的教師。他們須遵守學校管理和紀律則例,例如定時上下課和編彙學生記錄等。學校除了教授《幼學瓊林》、《三字經》和《千字文》等傳統中文課程之外,還增加了《聖經》課。學校必須接受華人教育監督委員會(或教育委員會)的監察,才能獲發津貼。這些祗由一位華人先生授課的私塾式華人學校,便是為香港華人兒童開辦的「官校」之始。

1853年,政府將更多私塾列入學校名單,並在其中兩間學校引入基本英語課。根據首位督學羅存德牧師(William Lobscheid)的報告,至1859年,香港共有19間政府資助學校(包括一間女校),學生總數為843人。其後,由於經濟迅速發展,商界和公營部門均需要通曉雙語的助理、文員和傳譯員,令社會對英語教育的需求大增。當時經過改組、並由理雅各牧師(James Legge)領導的教育委員會提交了一份合併各間官校並提高教學水平的計劃。1862年2月,中央書院在歌賦街一所樓宇內創校,由英籍教師為華籍男童和少年提供不含宗教教導、以英文為主、兼及中文的教育。史釗域(Frederick Stewart)先生獲委任為首任校長兼督學。學生必須先在鄉村私塾完成基本的漢文教育,並通過相應的評核測驗,才有資格入讀中央書院。

傳教士的貢獻


羅馬天主教和新教的差會是最早在香港辦學的團體,其辦學目的包括教育、傳道和慈善。根據紀錄,早期有一些附屬於佈道所、教堂和修道院的小規模男校和女校。不過,男女童教育的開辦時間不同,日後的發展軌跡各異。


早期教會男校的辦學目的在於為男孩及青年提供基督教教育,以及為教會培養基督徒教師和助理。當年的男學生有的來自澳門和內地。課程一般包括中文(或葡萄牙文)、聖經研讀、教義問答、英文、歷史和地理。這些早期教會男校除了要面對上課學生人數不穩定和經費不足等問題外,還因為傳教士生病或調職等因素而不得不頻繁更換人手,因此這些學校辦學非常困難,甚至有些開辦不足十年便要停辦。當時剛成為殖民地的香港,因經商和工作機會吸引了不少外國或華籍單身人士前來碰運氣。當時雖然也有些葡萄牙家庭從澳門移居香港,但香港並非適合舉家移居的地方。處於殖民年代早期的香港,動盪、盜竊、綁架和謀殺經常發生,既非華人富商的安居之地,苦力和工人亦無能力在此養家糊口,在香港出世的男孩往往被送返內地的家鄉接受教育。當時迅速增長的城市人口,主要是前來香港打工的成年男性。最初到教會學校唸書的青少年人,在學會一些英語後,便會輟學尋找收人豐厚的工作。其後專門教授造鞋、書本釘裝和木工等手工藝的西環兒童院於1864年創立,為另一階層的男孩提供訓練。


女校多數是為配合留養所和孤兒院的需要而開辦。傳教士和修女收留被遺棄的女嬰、逃過被販賣和虐待厄運的女童和身體殘障的女童,除了提供衣食外,還教導女紅、基本讀寫和教義,目的是將她們培育成為賢妻良母。女童長大後,傳教士便會把她們嫁給經過甄選的提親者。在1850年代後期及1860年代初亦有幾所日校和小型寄宿學校開辦,一方面為華籍女童提供漢文教育;亦為歐亞混血女童和歐裔女童提供西式課程。有些學生畢業後會留在教會學校任教,有些則加入傳教行列。海外和本地捐款令教會得以持續推行這類教育和慈善工作,而且日益壯大。



1866年至1913年


概況


由督學掌管的官校署(其後稱為教育司署)於1865年成立,並取代志願性質的教育委員會,這標誌著香港教育決策的轉變。政府在1873年推行補助計劃,進一步鞏固了志願團體(特別是基督教會)在為迅速增長的人口提供教育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政府還為不同類別的學校訂定課程概要,並且推行「按表現補助」的措施,以維持教學水準和效益。

一群有財力和影響力的華人精英階層冒起,形成了以東華醫院的董事局(1872年)和保良局(1878年)為代表、支配香港教育發展的第三股力量。東華醫院自1880年起開辦義學(報告有時稱之為「街坊」學校),為窮苦家庭的子女(以男童為主)提供免費教育,並沿用傳統的華文課程。為免傳統和運作受到外來干擾,這些學校在1910年代初之前一直沒有申請政府補助。一群傑出的華人領袖在1902年提出為上流華人子女開辦一所英華學校的申請,並因而促成了聖士提反書院和聖士提反女子中學的創辦。無論對於草根階層教育還是於1911年創辦香港大學,華人慈善團體都是其中重要的教育經費來源。
雖然在補助計劃下學校的數目和收生人數穩步增加,但從政府和學校的年度報告、政府文件和報章報導可見,學業成績和教育現代化問題備受社會關注。總督軒尼斯(John Pope Hennessy)於1880年強烈批評中央書院的學生英語水平欠佳,更為此專門委任教育委員會研究措施改善官校英語教學。因此而推出的措施包括撥出更多時數教授英語、減少中文的授課時數,以及提高入學的中文水平。

香港先後於1886年和1889年引入劍橋大學地方試和牛津大學地方試。成為劍橋/牛津大學的地方考試試場後,香港學生便能與英國其他殖民地及英國本土的學生接受同等的考核。政府和庇理羅士先生等慈善家透過設立奬學金,從地區官校選拔最優秀的學生入讀中央書院,再從中央書院選拔最優秀的學生送往英國深造。另外亦有為個別補助學校的學生設立類似奬學金。中央女子書院(其後改稱為庇理羅士女子中學)於1890年創辦,藉此為女童提供英華教育。當時人們認為,單憑教育青年並不能有效推廣英語和英國文化,因為教化角色是由受過教育的妻子和母親擔當的。

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中國的政治動盪和教育改革大大衝擊了殖民地香港的教育制度和政策。政府於1901年委任了一個教育委員會,以對教學成績、教育需要和教育的實行進行全面檢討。委員會在報告中強烈批評以傳統私塾形式授課的漢文學校(漢文學校在補助制度下屬於第一類學校)的教學成效。不過,該報告亦指這類學校的女校管理較佳,而且學生成績較男校好。委員會建議漢文學校採用現代教科書和教學法。1903年,政府制定了新的《補助則例》,並根據學校巡查結果發放補助,而不再像以往般按學生每年考試成績發放。1907年,一所工業學院誕生。該學院除了開辦各種夜間工科持續進修課程之外,還開辦專門培訓教師的師範課程。

中國的社會和政治動盪,引發大量內地人逃難到香港。1911年的人口統計報告顯示,華人人口從1901年的274,543增至1911的438,873人,在十年間增加了60%。為了應付失學兒童的需要,大量私校相繼在唐樓內創立,但這些學校無論在信譽、課程或效益方面均非常參差。為研究如何應付擴大漢文教育的迫切需和籌集教育經費,政府於1911年設立了半官方的漢文小學教育委員會。1913年,香港通過首條《教育條例》,以此規定學校需要註冊和接受監督。根據條例,除了已獲得豁免的學校之外,凡收生十人或以上的學校均需要註冊。衛生、如何執行校紀、教科書的選擇、操守和效益的好壞都有可能影響學校是否獲教育司批准註冊。

香港大學於1911年創立,並於1912年正式啟用。總督盧吉在香港大學的奠基儀式上說,香港大學不單要「為香港市民提供最優質的教育設施」,亦致力於「協助中國培育子民」。香港大學創校時設有醫學院,並於一年內增加了工程學院和文學院。其開辦對中學課程構成了直接的影響。政府其後透過修訂《補助則例》,鼓勵較優秀的英文補助學校讓學生參加港大的入學試和地方試。


1914年至1941年


概況


從1910年代至1941年日治期間,香港的教育發生了巨大的變化。1921年和1931 年的統計報告顯示香港人口持續增長,增幅分別達36% 和34%。當時從中國內地移居香港的新移民,有一部分是學者和教師,他們期望在殖民地香港提倡結合西方知識和國民教育的現代教育。在此期間,多間招收男生和女生的華人學校在私人捐助下相繼創立,並由畢業於中國內地師範學院和大學的教師任教。這些學校採用中國課程,並於國民政府的教育部註冊。學生在這些學校畢業後須在香港或廣東接受華人官員考核,少數有志繼續升學的學生可申請入讀內地大學。雖然這些學校以註冊私校形式在香港辦學,但從中國政府的角度而言,它們是「海外華僑學校」。這些學校的規模和水準參差,亦非全都在中國註冊。 

1930年代末,大量逃難兒童湧入香港。這促使慈善機構、商會和個人為此開辦義學,為他們提供基本教育和照顧。另外,私立英文日校和夜校的數目亦有所增加,為剛抵殖民地香港謀生的成年人提供基本的商務訓練。私立學校作為單一類別,佔全港學校的大多數。1939年的教育報告估計,在該年度,全港有972間不同類別的私營教育機構為54,744 名男生和23,699名女生提供教育,同期12間官校分別只有4,664 名男生和1,257 女生,295 間資助學校則有20,961名男生和12,250名女生。


當時愈來愈需透過提高英語水平來應付大學教育和專業訓練,這種需要和高漲的愛國情緒形成了這個時期支配教育發展的兩股力量。雖然官校和補助學校依然注重英語教育,但亦沒有忽視中文。中文是中英雙語學校所有華人學生的必修科。1925年發生省港大罷工後,官立漢文中學緊隨着於1926年創立。另外,亦有華人基督徒創辦了國民和宗教教育並重的新式基督教學校。

中國內地爆發中日戰爭後,更多華人教會學校從廣東省遷至香港,基督教青年會(YMCA)和基督教女青年會(YWCA)亦透過舉辦活動和訓練,加強學生對基督教的委身和國民身份認同。香港大學終於在1921年開始招收女生,自此,女性便有了更多機會接受教育。

官校和資助學校的課程日趨多元化,體育亦成為必修科目,各種校際足球、籃球、話劇、朗誦和歌唱比賽和童軍活動都成了日常校園生活的一部分。一些規模較大的學校更培育學生樂於助人的理念,並且透過為窮家子女辦義學、籌款義賣、音樂會、前往醫院和孤兒院探訪等活動,將理念付諸實踐。與此同時,有關機構更提出工專教育計劃,為學生提供另類教育機會,及滿足社會對各類行業專才的需求。

1935年,英國皇家視學官賓尼(Edmund Burney)訪港,並對香港教育作出全面檢討。他在報告中建議政府在小學教育方面承擔更大責任、以實用形式教授英語,以及有需要設立一間師範學院。政府接納了賓尼的大部分建議,並制定新的《津貼則例》,在小學階段推廣漢文教育,另又委任委員會檢討當時香港大學和夜校提供的師資培訓。1939年,一所新的師資培訓學院誕生(1940年改稱為羅富國師範學院),但1941年二戰爆發卻大大延誤了教育計劃的實施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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