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塢與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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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修造船業的起步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至鴉片戰爭前為廣州「一口通商」時期,外商主要集中在廣州做貿易,他們的貨船則按規定停泊在黃埔港,起卸貨物和繳付關稅。當時僱用華工修船,必須取得粵海關的批准。鴉片戰爭後,外商在黃埔港建有多個船塢,包括1863年由怡和洋行和鐵行輪船公司等英資建立的黃埔船塢。

鴉片戰爭期間,英軍於1841年1月佔領香港島,同年6月英國宣布香港為自由港,吸引外商以香港作為對華貿易的轉口港。進出港口的船隻數目及噸位總數不斷增加,與此相關的遠洋船隻補給和修理服務,亦應運而生。

香港最早的船廠──香港仔石排灣船廠在1843年啟用,並建造了一艘載重80噸的小船。當時香港島北岸皇后大道東至東角一帶,有數間外商經營的修船造船廠,當中林蒙更於1857年在香港仔開設林蒙船塢,其後再有四個新船塢面世,能容納300噸重的船舶入塢維修。然而隨着鐵殼蒸氣輪船逐漸普及,原來的小型船塢因無法容納這種大噸位的船隻而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在維港兩岸的大型船塢。

圖片


  • 九龍造船工匠

  • 粵海關

  • 畢打山及船政司官邸

  • 廣州黃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