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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長衫和裙褂的歷史

長衫是中式服裝之一,有男裝和女裝之分。清朝(1644-1911)男性習慣穿著一種方便走動和騎馬的「長袍馬褂」服飾,長袍長至腳踝,外搭短身外套,內搭褲子。清末民初,不少男性逐漸選擇單穿一件長袍,在香港一般稱為「長衫」。男裝長衫一直保持着傳統的形制,多年來只有底擺的長度有所變化。1910年《香港華字日報》刊載一篇短文,作者以《長衫短衫之異宜》為題,討論當時流行「長衫宜短」的潮流,認為長衫長度過短,便與西服相若,並不適宜。二十世紀初的香港報章如《香港華字日報》和《循環日報》用「翩翩公子」、「意態自豪」等字眼形容穿著長衫的男性,證明當時穿著男裝長衫已成為一種身分象徵,代表學識與修養。在今天的香港,新界宗族成員在進行傳統儀式如春秋二祭、打醮時,均穿著長衫以示身份,形成另一種象徵意義。

女裝長衫,又稱作「旗袍」,一般認為是從清朝服裝演變而成的一種服飾。至1920年代,女性的服飾受到政策、文化和社會潮流等因素影響而出現變化,不少女性漸漸摒棄上衣下裙的「文明新裝」(又稱「學生裝」),穿起了袖子和衣身寬鬆的「倒大袖旗袍」,類似清朝的長袍。發展至1930年代,這種服飾在上海風行一時,形制受到西方文化的影響,上身漸趨合身,底擺和袖子的長度也經歷多番改變。香港受到這股時裝潮流的影響,女性同樣開始穿上長袍,在本地多稱為「長衫」,無論影星、上班族或學生,均在日常穿著。1940年代末,大批裁縫師傅從上海及廣東來港執業與授徒,使長衫製作技藝在香港繼續發揚。1950年代的女裝長衫與西式裁剪手法互相融合,強調胸及腰部線條;1960至1970年代以後的長衫線條則相對自然。

裙褂是結婚的傳統禮服,用於新娘出嫁當天穿著。裙褂由兩件衣服組成,分別是穿在上身的褂衣,以及下身的裙子。褂衣和裙子多以金銀線繡上龍鳳圖案,或以膠珠、膠片、水晶石等鑲成各式吉祥圖案,如牡丹、蝠鼠、蝴蝶等。1950年代以前,本地新娘流行穿著「紅裙黑褂」的裙褂,褂衣較長及寬,刺繡圖案相對較簡單;及後,新娘喜穿「紅裙紅褂」,褂衣變得短窄,袖子長度也變短。現時流行的裙褂形制,主要以衣服上的金銀線刺繡密度區分,由密至疏分別是褂皇、褂后、五福和小五福,另外還有珠石褂、線石褂和花褂等。傳統繡莊會提供訂造和出租裙褂的服務;現時大部分繡莊則只會出租裙褂,較少為客人度身訂造。

圖片


  • 長衫

  • 身穿長衫的女子

  • 穿着長衫的上班族

  • 上水廖氏族人穿着長衫進行秋祭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