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昔家園: 從寮屋到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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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與問題

環顧當時不少徙置屋邨,休憩用地少得令人咋舌——每1,000人只有0.02英畝(0.008公頃)而已。

早期的屋邨設計與佈局,甚少注意到每個地點的方位、盛行風向與微氣候特質其實都各有不同,往往以劃一標準處理,使早期屋邨的環境不甚舒適。

租戶多年來不斷添置財物,大部分單位因而滿佈傢俬和日常生活物品。他們又裝置自用的電路,為家中的電視機、冰箱和電燈等提供電力,令大廈的安全問題叢生。有時候,租戶恉在大廈外牆豎立非正式搭建物,使之逐漸變成了屋邨永久一部分。1972年以前,香港法例規定不得使用公用天線電視系統,促使每家每戶均豎立自己的天線,成為香港天際景緻一大特色。

垃圾處理是另一棘手問題。不少租戶往往把垃圾丟出露台,堆積在樓下的搭建物(不少為非法豎立)頂部。僅餘一隅的休憩用地,卻又設置露天的垃圾收集箱,再加上過度使用瀝青,都是屋邨環境不甚理想的原因。

由第一型徙置大廈發展至第六型大廈的過程中,單位內部格局都沒有太大的改進,租戶一般都是自行修葺,卻難以隔絕家人和鄰里發出的聲音,更遑論擁有個人或每戶的私隱空間。

隨着屋邨的規模與數目漸長,租戶對各式服務的需求自然大增。在各個徙置屋邨內,非法兜售的活動逐漸當道,小販叫賣本地生產或從外地進口的各種商品,包括一些當時受到限制甚至禁止的,例如涼茶、非瓶裝飲品、軟雪糕、切片水果、熟食、生肉與生魚等。香港政府自1958年起興建多個小販巿場,容納本來聚集屋邨露天空地擺賣的非法小販。可是此舉卻沒有令流動小販絕跡,每有機會,他們仍是豎立臨時的搭建物營業。徙置事務處人員小販寬鬆的管理態度,亦是非法擺賣問題猖獗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