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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制度和政策的发展
1841年至1865年
概况
香港的教育是由殖民政府、华人社群和教会团体共同提供的。英国于1841年接管香港岛时,港岛南部已有一些设有寺庙和乡村私塾的农耕和渔人社区。政府起初透过向现有私塾提供津贴的方式,为华人居民提供教育。1847年,总督戴维斯(John Davis)委任了一个委员会调查维多利亚城、香港仔和赤柱的华人私塾,并统计出八间私塾总共有123名学生。这些私塾由华人先生教授基本读写和简单的珠算。
政府根据委员会的建议,在每个地方选出一间受监察的学校,并根据上课学生人数,按比例每月向私塾先生发放津贴。由于学费由政府津贴,学校毋须向学生收取学费。这些学校的三名私塾先生获正式委任为政府学校的教师。他们须遵守学校管理和纪律则例,例如定时上下课和编汇学生记录等。学校除了教授《幼学琼林》、《三字经》和《千字文》等传统中文课程之外,还增加了《圣经》课。学校必须接受华人教育监督委员会(或教育委员会)的监察,才能获发津贴。这些祗由一位华人先生授课的私塾式华人学校,便是为香港华人儿童开办的「官校」之始。
1853年,政府将更多私塾列入学校名单,并在其中两间学校引入基本英语课。根据首位督学罗存德牧师(William Lobscheid)的报告,至1859年,香港共有19间政府资助学校(包括一间女校),学生总数为843人。其后,由于经济迅速发展,商界和公营部门均需要通晓双语的助理、文员和传译员,令社会对英语教育的需求大增。当时经过改组、并由理雅各牧师(James Legge)领导的教育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合併各间官校并提高教学水平的计划。1862年2月,中央书院在歌赋街一所楼宇内创校,由英籍教师为华籍男童和少年提供不含宗教教导、以英文为主、兼及中文的教育。史钊域(Frederick Stewart)先生获委任为首任校长兼督学。学生必须先在乡村私塾完成基本的汉文教育,并通过相应的评核测验,才有资格入读中央书院。
传教士的贡献
罗马天主教和新教的差会是最早在香港办学的团体,其办学目的包括教育、传道和慈善。根据纪录,早期有一些附属于佈道所、教堂和修道院的小规模男校和女校。不过,男女童教育的开办时间不同,日后的发展轨迹各异。
早期教会男校的办学目的在于为男孩及青年提供基督教教育,以及为教会培养基督徒教师和助理。当年的男学生有的来自澳门和内地。课程一般包括中文(或葡萄牙文)、圣经研读、教义问答、英文、历史和地理。这些早期教会男校除了要面对上课学生人数不稳定和经费不足等问题外,还因为传教士生病或调职等因素而不得不频繁更换人手,因此这些学校办学非常困难,甚至有些开办不足十年便要停办。当时刚成为殖民地的香港,因经商和工作机会吸引了不少外国或华籍单身人士前来碰运气。当时虽然也有些葡萄牙家庭从澳门移居香港,但香港并非适合举家移居的地方。处于殖民年代早期的香港,动盪、盗窃、绑架和谋杀经常发生,既非华人富商的安居之地,苦力和工人亦无能力在此养家煳口,在香港出世的男孩往往被送返内地的家乡接受教育。当时迅速增长的城市人口,主要是前来香港打工的成年男性。最初到教会学校唸书的青少年人,在学会一些英语后,便会辍学寻找收人丰厚的工作。其后专门教授造鞋、书本钉装和木工等手工艺的西环儿童院于1864年创立,为另一阶层的男孩提供训练。
女校多数是为配合留养所和孤儿院的需要而开办。传教士和修女收留被遗弃的女婴、逃过被贩卖和虐待厄运的女童和身体残障的女童,除了提供衣食外,还教导女红、基本读写和教义,目的是将她们培育成为贤妻良母。女童长大后,传教士便会把她们嫁给经过甄选的提亲者。在1850年代后期及1860年代初亦有几所日校和小型寄宿学校开办,一方面为华籍女童提供汉文教育;亦为欧亚混血女童和欧裔女童提供西式课程。有些学生毕业后会留在教会学校任教,有些则加入传教行列。海外和本地捐款令教会得以持续推行这类教育和慈善工作,而且日益壮大。
1866年至1913年
概况
由督学掌管的官校署(其后称为教育司署)于1865年成立,并取代志愿性质的教育委员会,这标志著香港教育决策的转变。政府在1873年推行补助计划,进一步巩固了志愿团体(特别是基督教会)在为迅速增长的人口提供教育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政府还为不同类别的学校订定课程概要,并且推行「按表现补助」的措施,以维持教学水准和效益。
一群有财力和影响力的华人精英阶层冒起,形成了以东华医院的董事局(1872年)和保良局(1878年)为代表、支配香港教育发展的第三股力量。东华医院自1880年起开办义学(报告有时称之为「街坊」学校),为穷苦家庭的子女(以男童为主)提供免费教育,并沿用传统的华文课程。为免传统和运作受到外来干扰,这些学校在1910年代初之前一直没有申请政府补助。一群杰出的华人领袖在1902年提出为上流华人子女开办一所英华学校的申请,并因而促成了圣士提反书院和圣士提反女子中学的创办。无论对于草根阶层教育还是于1911年创办香港大学,华人慈善团体都是其中重要的教育经费来源。
虽然在补助计划下学校的数目和收生人数稳步增加,但从政府和学校的年度报告、政府文件和报章报导可见,学业成绩和教育现代化问题备受社会关注。总督轩尼斯(John Pope Hennessy)于1880年强烈批评中央书院的学生英语水平欠佳,更为此专门委任教育委员会研究措施改善官校英语教学。因此而推出的措施包括拨出更多时数教授英语、减少中文的授课时数,以及提高入学的中文水平。
香港先后于1886年和1889年引入剑桥大学地方试和牛津大学地方试。成为剑桥/牛津大学的地方考试试场后,香港学生便能与英国其他殖民地及英国本土的学生接受同等的考核。政府和庇理罗士先生等慈善家透过设立奬学金,从地区官校选拔最优秀的学生入读中央书院,再从中央书院选拔最优秀的学生送往英国深造。另外亦有为个别补助学校的学生设立类似奬学金。中央女子书院(其后改称为庇理罗士女子中学)于1890年创办,藉此为女童提供英华教育。当时人们认为,单凭教育青年并不能有效推广英语和英国文化,因为教化角色是由受过教育的妻子和母亲担当的。
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中国的政治动盪和教育改革大大冲击了殖民地香港的教育制度和政策。政府于1901年委任了一个教育委员会,以对教学成绩、教育需要和教育的实行进行全面检讨。委员会在报告中强烈批评以传统私塾形式授课的汉文学校(汉文学校在补助制度下属于第一类学校)的教学成效。不过,该报告亦指这类学校的女校管理较佳,而且学生成绩较男校好。委员会建议汉文学校採用现代教科书和教学法。1903年,政府制定了新的《补助则例》,并根据学校巡查结果发放补助,而不再像以往般按学生每年考试成绩发放。1907年,一所工业学院诞生。该学院除了开办各种夜间工科持续进修课程之外,还开办专门培训教师的师范课程。
中国的社会和政治动盪,引发大量内地人逃难到香港。1911年的人口统计报告显示,华人人口从1901年的274,543增至1911的438,873人,在十年间增加了60%。为了应付失学儿童的需要,大量私校相继在唐楼内创立,但这些学校无论在信誉、课程或效益方面均非常参差。为研究如何应付扩大汉文教育的迫切需和筹集教育经费,政府于1911年设立了半官方的汉文小学教育委员会。1913年,香港通过首条《教育条例》,以此规定学校需要註册和接受监督。根据条例,除了已获得豁免的学校之外,凡收生十人或以上的学校均需要註册。卫生、如何执行校纪、教科书的选择、操守和效益的好坏都有可能影响学校是否获教育司批准註册。
香港大学于1911年创立,并于1912年正式启用。总督卢吉在香港大学的奠基仪式上说,香港大学不单要「为香港市民提供最优质的教育设施」,亦致力于「协助中国培育子民」。香港大学创校时设有医学院,并于一年内增加了工程学院和文学院。其开办对中学课程构成了直接的影响。政府其后透过修订《补助则例》,鼓励较优秀的英文补助学校让学生参加港大的入学试和地方试。
1914年至1941年
概况
从1910年代至1941年日治期间,香港的教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21年和1931 年的统计报告显示香港人口持续增长,增幅分别达36% 和34%。当时从中国内地移居香港的新移民,有一部分是学者和教师,他们期望在殖民地香港提倡结合西方知识和国民教育的现代教育。在此期间,多间招收男生和女生的华人学校在私人捐助下相继创立,并由毕业于中国内地师范学院和大学的教师任教。这些学校採用中国课程,并于国民政府的教育部註册。学生在这些学校毕业后须在香港或广东接受华人官员考核,少数有志继续升学的学生可申请入读内地大学。虽然这些学校以註册私校形式在香港办学,但从中国政府的角度而言,它们是「海外华侨学校」。这些学校的规模和水准参差,亦非全都在中国註册。
1930年代末,大量逃难儿童涌入香港。这促使慈善机构、商会和个人为此开办义学,为他们提供基本教育和照顾。另外,私立英文日校和夜校的数目亦有所增加,为刚抵殖民地香港谋生的成年人提供基本的商务训练。私立学校作为单一类别,佔全港学校的大多数。1939年的教育报告估计,在该年度,全港有972间不同类别的私营教育机构为54,744 名男生和23,699名女生提供教育,同期12间官校分别只有4,664 名男生和1,257 女生,295 间资助学校则有20,961名男生和12,250名女生。
当时愈来愈需透过提高英语水平来应付大学教育和专业训练,这种需要和高涨的爱国情绪形成了这个时期支配教育发展的两股力量。虽然官校和补助学校依然注重英语教育,但亦没有忽视中文。中文是中英双语学校所有华人学生的必修科。1925年发生省港大罢工后,官立汉文中学紧随着于1926年创立。另外,亦有华人基督徒创办了国民和宗教教育并重的新式基督教学校。
中国内地爆发中日战争后,更多华人教会学校从广东省迁至香港,基督教青年会(YMCA)和基督教女青年会(YWCA)亦透过举办活动和训练,加强学生对基督教的委身和国民身份认同。香港大学终于在1921年开始招收女生,自此,女性便有了更多机会接受教育。
官校和资助学校的课程日趋多元化,体育亦成为必修科目,各种校际足球、篮球、话剧、朗诵和歌唱比赛和童军活动都成了日常校园生活的一部分。一些规模较大的学校更培育学生乐于助人的理念,并且透过为穷家子女办义学、筹款义卖、音乐会、前往医院和孤儿院探访等活动,将理念付诸实践。与此同时,有关机构更提出工专教育计划,为学生提供另类教育机会,及满足社会对各类行业专才的需求。
1935年,英国皇家视学官宾尼(Edmund Burney)访港,并对香港教育作出全面检讨。他在报告中建议政府在小学教育方面承担更大责任、以实用形式教授英语,以及有需要设立一间师范学院。政府接纳了宾尼的大部分建议,并制定新的《津贴则例》,在小学阶段推广汉文教育,另又委任委员会检讨当时香港大学和夜校提供的师资培训。1939年,一所新的师资培训学院诞生(1940年改称为罗富国师范学院),但1941年二战爆发却大大延误了教育计划的实施和改革。
教育制度和政策的发展
1841年至1865年
概况
香港的教育是由殖民政府、华人社群和教会团体共同提供的。英国于1841年接管香港岛时,港岛南部已有一些设有寺庙和乡村私塾的农耕和渔人社区。政府起初透过向现有私塾提供津贴的方式,为华人居民提供教育。1847年,总督戴维斯(John Davis)委任了一个委员会调查维多利亚城、香港仔和赤柱的华人私塾,并统计出八间私塾总共有123名学生。这些私塾由华人先生教授基本读写和简单的珠算。
政府根据委员会的建议,在每个地方选出一间受监察的学校,并根据上课学生人数,按比例每月向私塾先生发放津贴。由于学费由政府津贴,学校毋须向学生收取学费。这些学校的三名私塾先生获正式委任为政府学校的教师。他们须遵守学校管理和纪律则例,例如定时上下课和编汇学生记录等。学校除了教授《幼学琼林》、《三字经》和《千字文》等传统中文课程之外,还增加了《圣经》课。学校必须接受华人教育监督委员会(或教育委员会)的监察,才能获发津贴。这些祗由一位华人先生授课的私塾式华人学校,便是为香港华人儿童开办的「官校」之始。
1853年,政府将更多私塾列入学校名单,并在其中两间学校引入基本英语课。根据首位督学罗存德牧师(William Lobscheid)的报告,至1859年,香港共有19间政府资助学校(包括一间女校),学生总数为843人。其后,由于经济迅速发展,商界和公营部门均需要通晓双语的助理、文员和传译员,令社会对英语教育的需求大增。当时经过改组、并由理雅各牧师(James Legge)领导的教育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合併各间官校并提高教学水平的计划。1862年2月,中央书院在歌赋街一所楼宇内创校,由英籍教师为华籍男童和少年提供不含宗教教导、以英文为主、兼及中文的教育。史钊域(Frederick Stewart)先生获委任为首任校长兼督学。学生必须先在乡村私塾完成基本的汉文教育,并通过相应的评核测验,才有资格入读中央书院。
传教士的贡献
罗马天主教和新教的差会是最早在香港办学的团体,其办学目的包括教育、传道和慈善。根据纪录,早期有一些附属于佈道所、教堂和修道院的小规模男校和女校。不过,男女童教育的开办时间不同,日后的发展轨迹各异。
早期教会男校的办学目的在于为男孩及青年提供基督教教育,以及为教会培养基督徒教师和助理。当年的男学生有的来自澳门和内地。课程一般包括中文(或葡萄牙文)、圣经研读、教义问答、英文、历史和地理。这些早期教会男校除了要面对上课学生人数不稳定和经费不足等问题外,还因为传教士生病或调职等因素而不得不频繁更换人手,因此这些学校办学非常困难,甚至有些开办不足十年便要停办。当时刚成为殖民地的香港,因经商和工作机会吸引了不少外国或华籍单身人士前来碰运气。当时虽然也有些葡萄牙家庭从澳门移居香港,但香港并非适合举家移居的地方。处于殖民年代早期的香港,动盪、盗窃、绑架和谋杀经常发生,既非华人富商的安居之地,苦力和工人亦无能力在此养家煳口,在香港出世的男孩往往被送返内地的家乡接受教育。当时迅速增长的城市人口,主要是前来香港打工的成年男性。最初到教会学校唸书的青少年人,在学会一些英语后,便会辍学寻找收人丰厚的工作。其后专门教授造鞋、书本钉装和木工等手工艺的西环儿童院于1864年创立,为另一阶层的男孩提供训练。
女校多数是为配合留养所和孤儿院的需要而开办。传教士和修女收留被遗弃的女婴、逃过被贩卖和虐待厄运的女童和身体残障的女童,除了提供衣食外,还教导女红、基本读写和教义,目的是将她们培育成为贤妻良母。女童长大后,传教士便会把她们嫁给经过甄选的提亲者。在1850年代后期及1860年代初亦有几所日校和小型寄宿学校开办,一方面为华籍女童提供汉文教育;亦为欧亚混血女童和欧裔女童提供西式课程。有些学生毕业后会留在教会学校任教,有些则加入传教行列。海外和本地捐款令教会得以持续推行这类教育和慈善工作,而且日益壮大。
1866年至1913年
概况
由督学掌管的官校署(其后称为教育司署)于1865年成立,并取代志愿性质的教育委员会,这标志著香港教育决策的转变。政府在1873年推行补助计划,进一步巩固了志愿团体(特别是基督教会)在为迅速增长的人口提供教育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政府还为不同类别的学校订定课程概要,并且推行「按表现补助」的措施,以维持教学水准和效益。
一群有财力和影响力的华人精英阶层冒起,形成了以东华医院的董事局(1872年)和保良局(1878年)为代表、支配香港教育发展的第三股力量。东华医院自1880年起开办义学(报告有时称之为「街坊」学校),为穷苦家庭的子女(以男童为主)提供免费教育,并沿用传统的华文课程。为免传统和运作受到外来干扰,这些学校在1910年代初之前一直没有申请政府补助。一群杰出的华人领袖在1902年提出为上流华人子女开办一所英华学校的申请,并因而促成了圣士提反书院和圣士提反女子中学的创办。无论对于草根阶层教育还是于1911年创办香港大学,华人慈善团体都是其中重要的教育经费来源。
虽然在补助计划下学校的数目和收生人数稳步增加,但从政府和学校的年度报告、政府文件和报章报导可见,学业成绩和教育现代化问题备受社会关注。总督轩尼斯(John Pope Hennessy)于1880年强烈批评中央书院的学生英语水平欠佳,更为此专门委任教育委员会研究措施改善官校英语教学。因此而推出的措施包括拨出更多时数教授英语、减少中文的授课时数,以及提高入学的中文水平。
香港先后于1886年和1889年引入剑桥大学地方试和牛津大学地方试。成为剑桥/牛津大学的地方考试试场后,香港学生便能与英国其他殖民地及英国本土的学生接受同等的考核。政府和庇理罗士先生等慈善家透过设立奬学金,从地区官校选拔最优秀的学生入读中央书院,再从中央书院选拔最优秀的学生送往英国深造。另外亦有为个别补助学校的学生设立类似奬学金。中央女子书院(其后改称为庇理罗士女子中学)于1890年创办,藉此为女童提供英华教育。当时人们认为,单凭教育青年并不能有效推广英语和英国文化,因为教化角色是由受过教育的妻子和母亲担当的。
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中国的政治动盪和教育改革大大冲击了殖民地香港的教育制度和政策。政府于1901年委任了一个教育委员会,以对教学成绩、教育需要和教育的实行进行全面检讨。委员会在报告中强烈批评以传统私塾形式授课的汉文学校(汉文学校在补助制度下属于第一类学校)的教学成效。不过,该报告亦指这类学校的女校管理较佳,而且学生成绩较男校好。委员会建议汉文学校採用现代教科书和教学法。1903年,政府制定了新的《补助则例》,并根据学校巡查结果发放补助,而不再像以往般按学生每年考试成绩发放。1907年,一所工业学院诞生。该学院除了开办各种夜间工科持续进修课程之外,还开办专门培训教师的师范课程。
中国的社会和政治动盪,引发大量内地人逃难到香港。1911年的人口统计报告显示,华人人口从1901年的274,543增至1911的438,873人,在十年间增加了60%。为了应付失学儿童的需要,大量私校相继在唐楼内创立,但这些学校无论在信誉、课程或效益方面均非常参差。为研究如何应付扩大汉文教育的迫切需和筹集教育经费,政府于1911年设立了半官方的汉文小学教育委员会。1913年,香港通过首条《教育条例》,以此规定学校需要註册和接受监督。根据条例,除了已获得豁免的学校之外,凡收生十人或以上的学校均需要註册。卫生、如何执行校纪、教科书的选择、操守和效益的好坏都有可能影响学校是否获教育司批准註册。
香港大学于1911年创立,并于1912年正式启用。总督卢吉在香港大学的奠基仪式上说,香港大学不单要「为香港市民提供最优质的教育设施」,亦致力于「协助中国培育子民」。香港大学创校时设有医学院,并于一年内增加了工程学院和文学院。其开办对中学课程构成了直接的影响。政府其后透过修订《补助则例》,鼓励较优秀的英文补助学校让学生参加港大的入学试和地方试。
1914年至1941年
概况
从1910年代至1941年日治期间,香港的教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21年和1931 年的统计报告显示香港人口持续增长,增幅分别达36% 和34%。当时从中国内地移居香港的新移民,有一部分是学者和教师,他们期望在殖民地香港提倡结合西方知识和国民教育的现代教育。在此期间,多间招收男生和女生的华人学校在私人捐助下相继创立,并由毕业于中国内地师范学院和大学的教师任教。这些学校採用中国课程,并于国民政府的教育部註册。学生在这些学校毕业后须在香港或广东接受华人官员考核,少数有志继续升学的学生可申请入读内地大学。虽然这些学校以註册私校形式在香港办学,但从中国政府的角度而言,它们是「海外华侨学校」。这些学校的规模和水准参差,亦非全都在中国註册。
1930年代末,大量逃难儿童涌入香港。这促使慈善机构、商会和个人为此开办义学,为他们提供基本教育和照顾。另外,私立英文日校和夜校的数目亦有所增加,为刚抵殖民地香港谋生的成年人提供基本的商务训练。私立学校作为单一类别,佔全港学校的大多数。1939年的教育报告估计,在该年度,全港有972间不同类别的私营教育机构为54,744 名男生和23,699名女生提供教育,同期12间官校分别只有4,664 名男生和1,257 女生,295 间资助学校则有20,961名男生和12,250名女生。
当时愈来愈需透过提高英语水平来应付大学教育和专业训练,这种需要和高涨的爱国情绪形成了这个时期支配教育发展的两股力量。虽然官校和补助学校依然注重英语教育,但亦没有忽视中文。中文是中英双语学校所有华人学生的必修科。1925年发生省港大罢工后,官立汉文中学紧随着于1926年创立。另外,亦有华人基督徒创办了国民和宗教教育并重的新式基督教学校。
中国内地爆发中日战争后,更多华人教会学校从广东省迁至香港,基督教青年会(YMCA)和基督教女青年会(YWCA)亦透过举办活动和训练,加强学生对基督教的委身和国民身份认同。香港大学终于在1921年开始招收女生,自此,女性便有了更多机会接受教育。
官校和资助学校的课程日趋多元化,体育亦成为必修科目,各种校际足球、篮球、话剧、朗诵和歌唱比赛和童军活动都成了日常校园生活的一部分。一些规模较大的学校更培育学生乐于助人的理念,并且透过为穷家子女办义学、筹款义卖、音乐会、前往医院和孤儿院探访等活动,将理念付诸实践。与此同时,有关机构更提出工专教育计划,为学生提供另类教育机会,及满足社会对各类行业专才的需求。
1935年,英国皇家视学官宾尼(Edmund Burney)访港,并对香港教育作出全面检讨。他在报告中建议政府在小学教育方面承担更大责任、以实用形式教授英语,以及有需要设立一间师范学院。政府接纳了宾尼的大部分建议,并制定新的《津贴则例》,在小学阶段推广汉文教育,另又委任委员会检讨当时香港大学和夜校提供的师资培训。1939年,一所新的师资培训学院诞生(1940年改称为罗富国师范学院),但1941年二战爆发却大大延误了教育计划的实施和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