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昔家园: 从寮屋到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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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上寮屋

香港的寮屋,从不仅是现代的产物。早于1844年,香港总督戴维斯爵士就曾发表文告,反对在皇家殖民群岛上搭建「蓆屋」。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香港巿区的寮屋往往位处船坞或矿场等就业地点附近,大部分作为居住的用途。而乡郊地区亦不时可见农用的寮舍。


1940年代末至1950年代初,大量难民涌至香港,寮屋人口随之急升,曾一度佔全港人口25%。


香港自1956年起实施新的建筑物条例,不少陈旧的唐楼需要重建,大批住户被迫迁离。可是在1964年之前,香港的徒置政策却一直没有为受重建影响的租户提供安置居所,新落成的住宅单位租值往往较高,低收入家庭往往难以负担,寮屋区域因而不断扩大。


及至1961年,寮屋规模达至顶峰,单计巿区寮屋的人口,就已达至358,000人。不少本可发展永久项目的土地,当时皆被寮屋所佔据。在当时大约130个寮屋村内,居住人口有少至大潭村的29人,亦有多至鹤佬村与西头村那样,村民多达40,000人。大型寮屋区内村落成群,居民人口甚至可以超过50,000,筲箕湾山边的寮屋区正是一例。寮屋区人口稠密,而这些区域亦往往因此与高密度住宅、商业与工业用地区域相互联繫。与此同时,郊区亦有一些小型的农用寮屋区域。


1950年代至1960年代,巿区的寮屋主要位于:


港岛:

- 大坑、铜锣湾与北角山脚

- 筲箕湾山脚

- 柴湾

- 薄扶林

- 香港仔

- 鸭脷洲

- 赤柱


九龙:

- 大埔道山脚

- 石硖尾、大坑西与九龙仔山脚

- 九龙城与东头村

- 竹园

- 钻石山

- 茶果岭

- 鲤鱼门

- 大角咀

- 何文田

- 红磡


大部分寮屋居住单位都是临时的搭建物,由木材和锌铁等非永久物料建成,并以石棉盖顶。尽管有些早期建造的寮屋面积较大,质素较佳,但大多数的居住单位仍是以单层的小屋为主,楼高多数不足六呎;其余的则属永久结构,以石块、砖头或钢筋混凝土建成。


1960年代中期,就港岛总寮屋搭建物面积来说,大约65%属于住宅搭建物,余下35%则用作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例如工厂、菜地、猪只与鸡只养殖场等。由此可见,某些寮屋区对当年香港经济的发展贡献良多。


另一方面,巿区的楼宇密集区域逐渐形成巿集,让寮屋区居民可以在此谋生,成为小贩,向寮屋区域附近地区提供各式货品及服务。


那段时期,政府的政策旨在根除寮屋,因此当局在向其他类型房屋提供所需的同时,却刻意不向寮屋区提供任何设施及公用服务。结果,甚少寮屋能给予符合健康与卫生需要的服务水平,更遑论舒适的生活。政府唯一提供的是街喉——按照每500名寮屋居民对1个街喉的比例舖设,成为区内相对可靠的供水来源。


鲜有寮屋得到妥善的电力供应,因此从附近建筑物或电缆盗取电力的情况相当普遍。这些「服务」一般由黑社会分子提供,他们会为此向居民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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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上寮屋

香港的寮屋,从不仅是现代的产物。早于1844年,香港总督戴维斯爵士就曾发表文告,反对在皇家殖民群岛上搭建「蓆屋」。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香港巿区的寮屋往往位处船坞或矿场等就业地点附近,大部分作为居住的用途。而乡郊地区亦不时可见农用的寮舍。


1940年代末至1950年代初,大量难民涌至香港,寮屋人口随之急升,曾一度佔全港人口25%。


香港自1956年起实施新的建筑物条例,不少陈旧的唐楼需要重建,大批住户被迫迁离。可是在1964年之前,香港的徒置政策却一直没有为受重建影响的租户提供安置居所,新落成的住宅单位租值往往较高,低收入家庭往往难以负担,寮屋区域因而不断扩大。


及至1961年,寮屋规模达至顶峰,单计巿区寮屋的人口,就已达至358,000人。不少本可发展永久项目的土地,当时皆被寮屋所佔据。在当时大约130个寮屋村内,居住人口有少至大潭村的29人,亦有多至鹤佬村与西头村那样,村民多达40,000人。大型寮屋区内村落成群,居民人口甚至可以超过50,000,筲箕湾山边的寮屋区正是一例。寮屋区人口稠密,而这些区域亦往往因此与高密度住宅、商业与工业用地区域相互联繫。与此同时,郊区亦有一些小型的农用寮屋区域。


1950年代至1960年代,巿区的寮屋主要位于:


港岛:

- 大坑、铜锣湾与北角山脚

- 筲箕湾山脚

- 柴湾

- 薄扶林

- 香港仔

- 鸭脷洲

- 赤柱


九龙:

- 大埔道山脚

- 石硖尾、大坑西与九龙仔山脚

- 九龙城与东头村

- 竹园

- 钻石山

- 茶果岭

- 鲤鱼门

- 大角咀

- 何文田

- 红磡


大部分寮屋居住单位都是临时的搭建物,由木材和锌铁等非永久物料建成,并以石棉盖顶。尽管有些早期建造的寮屋面积较大,质素较佳,但大多数的居住单位仍是以单层的小屋为主,楼高多数不足六呎;其余的则属永久结构,以石块、砖头或钢筋混凝土建成。


1960年代中期,就港岛总寮屋搭建物面积来说,大约65%属于住宅搭建物,余下35%则用作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例如工厂、菜地、猪只与鸡只养殖场等。由此可见,某些寮屋区对当年香港经济的发展贡献良多。


另一方面,巿区的楼宇密集区域逐渐形成巿集,让寮屋区居民可以在此谋生,成为小贩,向寮屋区域附近地区提供各式货品及服务。


那段时期,政府的政策旨在根除寮屋,因此当局在向其他类型房屋提供所需的同时,却刻意不向寮屋区提供任何设施及公用服务。结果,甚少寮屋能给予符合健康与卫生需要的服务水平,更遑论舒适的生活。政府唯一提供的是街喉——按照每500名寮屋居民对1个街喉的比例舖设,成为区内相对可靠的供水来源。


鲜有寮屋得到妥善的电力供应,因此从附近建筑物或电缆盗取电力的情况相当普遍。这些「服务」一般由黑社会分子提供,他们会为此向居民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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