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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及第二型徙置大厦
第一型徙置大厦于1954年至1960年间建成,每名成年人获分配面积24平方呎空间 (当时香港法定每人最小的生活空间面积为35平方呎),单位面积大部分为120平方呎。大厦多数楼高七层,採用「H」形设计(基于地点或空间限制,政府后来把「H」形大厦改为「I」形的设计)。大厦内设有公用厕所和淋浴间;设计最初假定住户在单位内进行炊事,但后来他们都在公共走廊煮食。间隔前后单位的墙上设有蜂窝形状的窗花,以便通风,为一大设计特色。由于声音和气味皆可以透过窗花传开,不少住户因此宁愿把它堵住。原则上,所有单位空间必须被充分佔用,也即是说,如果一家四口入住一个五人单位,他们必须接受另有一人迁入居住,这个做法让早期的徙置政策备受非议。
第二型徙置大厦(1961年至1964年落成)与第一型的不同之处,关乎在H形大厦两端之间加上围墙,由疏孔混凝土砖块构成,组成走廊,在内加建楼梯。此外,每座大厦的末端也加建了两个面积为310平方呎的单位。
住户刚迁到第一型和第二型大厦的时候,即发现单位只是一个空壳,并无任何公用设施或装潢。政府建议住户自行把单位内部粉刷,并竖立任何间隔设计。当时大部分租户都会搭建一个小阁楼,用以增闢睡眠的地方。
无论如何,这些大厦的生活环境不算理想,只可说是一个安身睡眠的地方而已。不过相对以往的寮屋来说,这些斗室倒已提供了一个远离火灾及颱风灾害,又较为卫生的生活空间。
自1970年代中期起,屋宇建设委员会旗下计划其中一个项目,在于把旧式的第一型徙置屋邨现代化,并着手改善某些大厦的布局,把相互背靠的单位改造成面积较大的独立单位。在连番改建的同时,委员会亦实行大规模的拆建与重建行动。
1972年全港总人口400多万,而当年240座第一型及第二型徙置大厦的认可居住人口,就共佔532,475人。
第一及第二型徙置大厦
第一型徙置大厦于1954年至1960年间建成,每名成年人获分配面积24平方呎空间 (当时香港法定每人最小的生活空间面积为35平方呎),单位面积大部分为120平方呎。大厦多数楼高七层,採用「H」形设计(基于地点或空间限制,政府后来把「H」形大厦改为「I」形的设计)。大厦内设有公用厕所和淋浴间;设计最初假定住户在单位内进行炊事,但后来他们都在公共走廊煮食。间隔前后单位的墙上设有蜂窝形状的窗花,以便通风,为一大设计特色。由于声音和气味皆可以透过窗花传开,不少住户因此宁愿把它堵住。原则上,所有单位空间必须被充分佔用,也即是说,如果一家四口入住一个五人单位,他们必须接受另有一人迁入居住,这个做法让早期的徙置政策备受非议。
第二型徙置大厦(1961年至1964年落成)与第一型的不同之处,关乎在H形大厦两端之间加上围墙,由疏孔混凝土砖块构成,组成走廊,在内加建楼梯。此外,每座大厦的末端也加建了两个面积为310平方呎的单位。
住户刚迁到第一型和第二型大厦的时候,即发现单位只是一个空壳,并无任何公用设施或装潢。政府建议住户自行把单位内部粉刷,并竖立任何间隔设计。当时大部分租户都会搭建一个小阁楼,用以增闢睡眠的地方。
无论如何,这些大厦的生活环境不算理想,只可说是一个安身睡眠的地方而已。不过相对以往的寮屋来说,这些斗室倒已提供了一个远离火灾及颱风灾害,又较为卫生的生活空间。
自1970年代中期起,屋宇建设委员会旗下计划其中一个项目,在于把旧式的第一型徙置屋邨现代化,并着手改善某些大厦的布局,把相互背靠的单位改造成面积较大的独立单位。在连番改建的同时,委员会亦实行大规模的拆建与重建行动。
1972年全港总人口400多万,而当年240座第一型及第二型徙置大厦的认可居住人口,就共佔532,47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