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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中叶香港华人社会
1. 早期香港殖民地政府对华人的管治手法
1841年英国佔领香港后,管治华人成为最大问题。香港岛与内地只有一水之隔,时常发生越境犯案事件,而早期来港谋生的华人多来自社会低下阶层,容易被会党招揽,对治安构成严重威胁。故此殖民地政府对华人採用严苛的刑律,例如鞭笞、割辫、苦役和枷锁等来打击犯罪。1844年设立总登记官来处理华人问题,实施保甲制,由地保负责调解华人的纠纷,更颁布针对华人的法例,华人晚上只可以在规定时间外出,出行时必须提灯及带备「灯纸」(夜间通行证)。早期华人在定例局(立法局)内没有代表,而法庭审讯,没有华人陪审员,直至1858年才委任黄胜为首位华人陪审员,首位华人定例局议员则要到1880年才出现,由伍廷芳出任。
2. 早期香港的华商、华工和华洋关系
早期香港华商主要任职洋行买办。1850年代华南地区爆发红兵之乱,大批商人从珠江三角洲的原居地移居香港,加上1860年代轮船通行各通商口岸,中国沿海港口货运量大增,香港位处内地与东南亚的贸易航线之上,进出口货物免税,南北贸易大盛,1876年华人行商已增至215家。
香港经济蓬勃发展,船舶修理建造,以至货运均需要大量劳动力,遂吸引大量华人到这里寻找机会。但华工收入微薄,只能寄居于「咕哩馆」中,或数户同居于一室。华洋之间时有冲突,其中包括1844年反对征收人头税的华人罢市、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的罢工罢市、1857年的毒面包案,以及1884年中法战争期间的码头工人罢工事件等。
3. 早期华人共同创立的机构:文武庙、义祠及团防局
上环文武庙是早期华人活动的中心,1847年由谭才及卢亚贵等商人捐资重修,于1851年扩建成现今规模。庙宇值理为当时华人社会的领袖,协助调解纷争,接待过境的清廷官员,直至东华医院成立后,其领导地位才被取代。
1843年香港政府划定上环太平山区为华人居住区,区内的义祠建于1851年,最初用以供奉先人的神主牌,后来成为遗弃病危者的地方。义祠的管理问题促使政府关注华人的卫生和医疗情况,直接导致东华医院的创立。
早期香港治安不靖,华商组织更练以自保。1866年团防局成立,华民政务司出任主席,统一管理各区更练,局绅包括何启、李陞等商人。团防局是政府处理华人事务的重要谘询机构,与东华医院亦有共通之处──两者均是在政府监管下,由华人自行筹募经费及管理的民办团体,有助政府与华人领袖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4. 早期华人组织及阶层:公所、南北行、买办
早期香港华人以地缘或同业关系成立的组织称为「公所」、「行」和「堂」。赤柱「善安公所」(现为赤柱街坊福利会)就是当地原来的居民组织,而「四环盂兰公所」则负责联络四环地区(即下环、中环、上环及西环)各行舖户,统筹建醮活动。
随着香港与内地及东南亚贸易日趋畅旺,高满华及招成林等商人于1864年订定《南北行规约》,避免同行间因贸易出现纠纷。南北行公所在1868年成立,是当时最重要的华人商业组织。南北行与东华医院关系密切,高满华为创院总理,而早期东华董事局的成员亦有不少为南北行的代表。
买办在广州公行制度时期专门为洋商工作,联络本地官商及执行各种杂务。公行废除后,他们转而成为外商十分倚重的贸易伙伴,地位提升,收入大增。有些买办更自立行号,成为香港华人社会里一个新兴的阶层。仁记洋行的买办梁云汉就成为东华医院的创院主席,而南北行商和买办更为东华医院年捐的两大支柱。
19世纪中叶香港华人社会
1. 早期香港殖民地政府对华人的管治手法
1841年英国佔领香港后,管治华人成为最大问题。香港岛与内地只有一水之隔,时常发生越境犯案事件,而早期来港谋生的华人多来自社会低下阶层,容易被会党招揽,对治安构成严重威胁。故此殖民地政府对华人採用严苛的刑律,例如鞭笞、割辫、苦役和枷锁等来打击犯罪。1844年设立总登记官来处理华人问题,实施保甲制,由地保负责调解华人的纠纷,更颁布针对华人的法例,华人晚上只可以在规定时间外出,出行时必须提灯及带备「灯纸」(夜间通行证)。早期华人在定例局(立法局)内没有代表,而法庭审讯,没有华人陪审员,直至1858年才委任黄胜为首位华人陪审员,首位华人定例局议员则要到1880年才出现,由伍廷芳出任。
2. 早期香港的华商、华工和华洋关系
早期香港华商主要任职洋行买办。1850年代华南地区爆发红兵之乱,大批商人从珠江三角洲的原居地移居香港,加上1860年代轮船通行各通商口岸,中国沿海港口货运量大增,香港位处内地与东南亚的贸易航线之上,进出口货物免税,南北贸易大盛,1876年华人行商已增至215家。
香港经济蓬勃发展,船舶修理建造,以至货运均需要大量劳动力,遂吸引大量华人到这里寻找机会。但华工收入微薄,只能寄居于「咕哩馆」中,或数户同居于一室。华洋之间时有冲突,其中包括1844年反对征收人头税的华人罢市、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的罢工罢市、1857年的毒面包案,以及1884年中法战争期间的码头工人罢工事件等。
3. 早期华人共同创立的机构:文武庙、义祠及团防局
上环文武庙是早期华人活动的中心,1847年由谭才及卢亚贵等商人捐资重修,于1851年扩建成现今规模。庙宇值理为当时华人社会的领袖,协助调解纷争,接待过境的清廷官员,直至东华医院成立后,其领导地位才被取代。
1843年香港政府划定上环太平山区为华人居住区,区内的义祠建于1851年,最初用以供奉先人的神主牌,后来成为遗弃病危者的地方。义祠的管理问题促使政府关注华人的卫生和医疗情况,直接导致东华医院的创立。
早期香港治安不靖,华商组织更练以自保。1866年团防局成立,华民政务司出任主席,统一管理各区更练,局绅包括何启、李陞等商人。团防局是政府处理华人事务的重要谘询机构,与东华医院亦有共通之处──两者均是在政府监管下,由华人自行筹募经费及管理的民办团体,有助政府与华人领袖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4. 早期华人组织及阶层:公所、南北行、买办
早期香港华人以地缘或同业关系成立的组织称为「公所」、「行」和「堂」。赤柱「善安公所」(现为赤柱街坊福利会)就是当地原来的居民组织,而「四环盂兰公所」则负责联络四环地区(即下环、中环、上环及西环)各行舖户,统筹建醮活动。
随着香港与内地及东南亚贸易日趋畅旺,高满华及招成林等商人于1864年订定《南北行规约》,避免同行间因贸易出现纠纷。南北行公所在1868年成立,是当时最重要的华人商业组织。南北行与东华医院关系密切,高满华为创院总理,而早期东华董事局的成员亦有不少为南北行的代表。
买办在广州公行制度时期专门为洋商工作,联络本地官商及执行各种杂务。公行废除后,他们转而成为外商十分倚重的贸易伙伴,地位提升,收入大增。有些买办更自立行号,成为香港华人社会里一个新兴的阶层。仁记洋行的买办梁云汉就成为东华医院的创院主席,而南北行商和买办更为东华医院年捐的两大支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