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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于域多利监狱
胡志明于域多利监狱
作者:陈硕圣(2011)
越南人之父和伟大的革命家, 胡志明主席曾于1931年被囚禁于域多利监狱。 有关他被囚禁在香港期间有一些有趣的谣传, 包括传他因患病而在狱中死亡, 或他在香港成功逃狱, 或他由于答应为英国做间谍而于1933年1月22日获香港政府秘密地释放。
Nguyen Ai Quoc 「阮爱国」及 Nguyen Tat Thanh「阮必成」是胡志明于1920年代于南中国成立越南革命青年会时所取用的名字。 他当时在中国境内组织越南共产党, 训练共产党干部在越南宣传马克斯主义及列宁主义并大力推动共产党在越南的普及化。 他由于参与革命工作被印度支那法庭于1929年10月10日在缺席下被宣判死刑, 而其后一直被法国政府通缉。
阮爱国其后来到香港, 但他的行踪被法国政府查出并通知香港政府。 阮爱国在1931年6月6日于九龙住所内被香港警察拘捕。他一直不肯认自己的真正身份就是阮爱国, 反而坚称他是中国人, 名叫「宋文初」。 由于香港政府没有足够理据把他引渡回越南, 就于1931年6月12日把他收监在域多利监狱, 以便安排把他递解出境。在1931年8月12日阮爱国由域多利监狱被转交警务处, 以便把他送上一艘法国船递解返印度支那。 如果按照原定安排执行, 阮爱国当然难免一死。
幸好他的律师Francis Loseby成功地为他申请到人身保护令, 阮才可以暂延被递解返印度支那。 他的律师为他的被捕和其后被华民政务司人员审问及拘留之不当之处在法庭上数次抗辩。 诉讼过程期间, 阮仍是被囚但归由警务处监管。
于1931年9月11日, 当他第八次上法庭时, 高等法院裁定维持「宋文初」的递解令,阮必须被递解返印度支那。 他的律师立刻提出要为他上诉至英国枢密院, 并获得法庭同意给予为期三个月的时间准备上诉文件。 阮当时由于患上肺痨和痢疾, 所以自1931年11月起被转送到监狱医院羁留。
1932年6月阮在英国伦敦的代表律师与英国殖民政府的律师及英国枢密院就上诉案达成庭外和解协议, 这协议并于1932年7月21日获枢密院确认。 协议内容是确定香港法庭的递解出境及上船令的合法性, 但再不会指定阮须被送上法国船或递解返印度支那或任何法属殖民地。 阮可就自己的意愿离开香港往任何地方, 而香港政府须协助阮离境, 并须为此上诉为阮支付250英镑讼费。 而要令法国方面放松对阮的监控, 阮的律师开始散佈阮爱国因病在香港监狱逝世的消息。不单本地的传媒被蒙骗, 这消息更被国际传媒争相转载。
香港政府履行和解协议的条欵, 在1932年12月28日安排一名政务官将阮爱国用汽车秘密带离监狱医院并在街上将他释放。阮的律师安排他于1933年1月12日乘船往星加坡, 并在上船前安排他冒充中国学者住在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宾馆内。 但阮在抵达星加坡时被拒上岸而被送回香港, 在19日到港时即被守候的警员拘捕, 而此事亦惊动了香港总督。其后阮爱国和律师楼的一名华籍僱员被香港政府秘密安排于1933年1月22日乘坐小艇离开香港, 在公海上登上「安徽号」轮船前往夏门。
胡志明在1961年用别名T. Lan写了一篇文章:『旅程时的故事』, 文内简略提及他在香港监狱的情况:
「香港的羁留所很大, 叫域多利监狱…监禁伯伯〔胡志明的自称〕的地方是一座三层的监仓,每层都置有两排囚室。囚室面积不值一提, 高为三码, 濶一码而长不及两码, 只够人卷缩而睡。在头顶有一封有铁枝的半月形窗口, 日间只有些少光线射进囚室。囚室的木板门非常坚固并包上铁条,门上开了一个瞭望孔,外窄内濶, 而印籍及欧籍狱吏更不时从瞭望孔监察囚室内囚犯的活动。
每天囚犯都有十五分钟的时间在一窄巷中踱步, 窄巷四面都是监仓及高墙, 抬头只见细如手帕的天空. 令人觉得置身井底。 在囚仓内人已觉窒闷, 在仓外环境也好不了几多。
每天囚犯都获供应两餐杂上四份一未去谷的米饭。首天上午饭会有菜而下午餐则有臭鱼佐餐, 而第二天的饭菜又是一模一样, 只是上下午的饭菜互调. 但每週囚犯会有一特餐供应 - 即白米饭加数片牛肉佐餐。」
参考资料:
书籍:
Borton, L. (2007) Ho Chi Minh – A Journey, Vietnam: Gioi.
Duiker, W. (2000) Ho Chi Minh, New York: Hyperion.
Duncanson, D. (1974) ‘Ho-chi-Minh in Hong Kong, 1931-32’, China Quarterly, No. 57, pp. 84-100.
Fenn, C. (1973) Ho Chi Minh: A Biographical Introduction, New York: Seribner.
The Ho Chi Minh Museum, (2006) The Legal Case of Nguyen Ai Quoc (Ho Chi Minh) in Hong Kong 1931-1933, Vietnam: The National Political Publishers.
Huyen, N. (1971) Vision Accomplished? The Enigma of Ho Chi Minh, New York: Collier Books.
Lacouture, J. (1967) Ho Chi Minh: Political Leaders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Middlesex: Penguin Books.
Quinn-Judge, S. (2003) Ho Chi Minh: the Missing Years 1919-1941, London: Hurst & Company.
Sainteny, J. (1972) Ho Chi Minh and His Vietnam: A Personal Memoir, Chicago: Cowles Book Company.
Warbey, W. (1972) Ho Chi Minh and the Struggle for an Independent Vietnam, London: Merlin Press.
英国档案馆资料:
CO129/539/2
报纸: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8 August 1932.
胡志明于域多利监狱
胡志明于域多利监狱
作者:陈硕圣(2011)
越南人之父和伟大的革命家, 胡志明主席曾于1931年被囚禁于域多利监狱。 有关他被囚禁在香港期间有一些有趣的谣传, 包括传他因患病而在狱中死亡, 或他在香港成功逃狱, 或他由于答应为英国做间谍而于1933年1月22日获香港政府秘密地释放。
Nguyen Ai Quoc 「阮爱国」及 Nguyen Tat Thanh「阮必成」是胡志明于1920年代于南中国成立越南革命青年会时所取用的名字。 他当时在中国境内组织越南共产党, 训练共产党干部在越南宣传马克斯主义及列宁主义并大力推动共产党在越南的普及化。 他由于参与革命工作被印度支那法庭于1929年10月10日在缺席下被宣判死刑, 而其后一直被法国政府通缉。
阮爱国其后来到香港, 但他的行踪被法国政府查出并通知香港政府。 阮爱国在1931年6月6日于九龙住所内被香港警察拘捕。他一直不肯认自己的真正身份就是阮爱国, 反而坚称他是中国人, 名叫「宋文初」。 由于香港政府没有足够理据把他引渡回越南, 就于1931年6月12日把他收监在域多利监狱, 以便安排把他递解出境。在1931年8月12日阮爱国由域多利监狱被转交警务处, 以便把他送上一艘法国船递解返印度支那。 如果按照原定安排执行, 阮爱国当然难免一死。
幸好他的律师Francis Loseby成功地为他申请到人身保护令, 阮才可以暂延被递解返印度支那。 他的律师为他的被捕和其后被华民政务司人员审问及拘留之不当之处在法庭上数次抗辩。 诉讼过程期间, 阮仍是被囚但归由警务处监管。
于1931年9月11日, 当他第八次上法庭时, 高等法院裁定维持「宋文初」的递解令,阮必须被递解返印度支那。 他的律师立刻提出要为他上诉至英国枢密院, 并获得法庭同意给予为期三个月的时间准备上诉文件。 阮当时由于患上肺痨和痢疾, 所以自1931年11月起被转送到监狱医院羁留。
1932年6月阮在英国伦敦的代表律师与英国殖民政府的律师及英国枢密院就上诉案达成庭外和解协议, 这协议并于1932年7月21日获枢密院确认。 协议内容是确定香港法庭的递解出境及上船令的合法性, 但再不会指定阮须被送上法国船或递解返印度支那或任何法属殖民地。 阮可就自己的意愿离开香港往任何地方, 而香港政府须协助阮离境, 并须为此上诉为阮支付250英镑讼费。 而要令法国方面放松对阮的监控, 阮的律师开始散佈阮爱国因病在香港监狱逝世的消息。不单本地的传媒被蒙骗, 这消息更被国际传媒争相转载。
香港政府履行和解协议的条欵, 在1932年12月28日安排一名政务官将阮爱国用汽车秘密带离监狱医院并在街上将他释放。阮的律师安排他于1933年1月12日乘船往星加坡, 并在上船前安排他冒充中国学者住在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宾馆内。 但阮在抵达星加坡时被拒上岸而被送回香港, 在19日到港时即被守候的警员拘捕, 而此事亦惊动了香港总督。其后阮爱国和律师楼的一名华籍僱员被香港政府秘密安排于1933年1月22日乘坐小艇离开香港, 在公海上登上「安徽号」轮船前往夏门。
胡志明在1961年用别名T. Lan写了一篇文章:『旅程时的故事』, 文内简略提及他在香港监狱的情况:
「香港的羁留所很大, 叫域多利监狱…监禁伯伯〔胡志明的自称〕的地方是一座三层的监仓,每层都置有两排囚室。囚室面积不值一提, 高为三码, 濶一码而长不及两码, 只够人卷缩而睡。在头顶有一封有铁枝的半月形窗口, 日间只有些少光线射进囚室。囚室的木板门非常坚固并包上铁条,门上开了一个瞭望孔,外窄内濶, 而印籍及欧籍狱吏更不时从瞭望孔监察囚室内囚犯的活动。
每天囚犯都有十五分钟的时间在一窄巷中踱步, 窄巷四面都是监仓及高墙, 抬头只见细如手帕的天空. 令人觉得置身井底。 在囚仓内人已觉窒闷, 在仓外环境也好不了几多。
每天囚犯都获供应两餐杂上四份一未去谷的米饭。首天上午饭会有菜而下午餐则有臭鱼佐餐, 而第二天的饭菜又是一模一样, 只是上下午的饭菜互调. 但每週囚犯会有一特餐供应 - 即白米饭加数片牛肉佐餐。」
参考资料:
书籍:
Borton, L. (2007) Ho Chi Minh – A Journey, Vietnam: Gioi.
Duiker, W. (2000) Ho Chi Minh, New York: Hyperion.
Duncanson, D. (1974) ‘Ho-chi-Minh in Hong Kong, 1931-32’, China Quarterly, No. 57, pp. 84-100.
Fenn, C. (1973) Ho Chi Minh: A Biographical Introduction, New York: Seribner.
The Ho Chi Minh Museum, (2006) The Legal Case of Nguyen Ai Quoc (Ho Chi Minh) in Hong Kong 1931-1933, Vietnam: The National Political Publishers.
Huyen, N. (1971) Vision Accomplished? The Enigma of Ho Chi Minh, New York: Collier Books.
Lacouture, J. (1967) Ho Chi Minh: Political Leaders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Middlesex: Penguin Books.
Quinn-Judge, S. (2003) Ho Chi Minh: the Missing Years 1919-1941, London: Hurst & Company.
Sainteny, J. (1972) Ho Chi Minh and His Vietnam: A Personal Memoir, Chicago: Cowles Book Company.
Warbey, W. (1972) Ho Chi Minh and the Struggle for an Independent Vietnam, London: Merlin Press.
英国档案馆资料:
CO129/539/2
报纸: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8 August 1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