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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藏香港節執行架構地區參與
地區參與

在地區層次,由民政司署及新界民政署協調,通過民政處及新界理民府,聯絡當區的街坊組織、企業及社團等,鼓勵地區團體(一)利用本身資源,為居民提供娛樂節目;(二)踴躍捐款,贊助地區的慶祝活動;(三)在活動當日出席蒞臨。

地區如何參與香港節?可參考黃大仙區民政主任的報告。民政主任接到由市區民政統籌專員轉達行政局的決定後,隨即調動民政處的職員成立工作組,並聯絡地區領袖組成地區慶祝委員會,由民政主任擔任主席,下設四個附屬委員會,分別負責娛樂、體育、街道裝飾、展覽及巡遊等活動。慶祝委員會預算需要3萬4千元活動經費,扣除香港節辦事處提供的1萬元資助,民政處需要向地區人士和團體募捐,墊支餘下的2萬4千元。

在1969年香港節中,黃大仙區地區慶祝委員會合共籌辦了17項活動,其中10項由地區團體和人士贊助,達到原本訂下的2萬4千元贊助目標。主辦團體有街坊會、當區的商業機構,例如啟德遊樂場便派發了500張免費門券,招待兒童入場。值得留意的是,不同地區的民政處因應當區特色,地區委員會的組成和職能亦有相應差別。例如中區民政處所組成的附屬委員會,就以中環商號的行業種類分工——分別聯絡銀行、餐廳、戲院、酒店等,鼓勵商號捐獻支持。

經過1969年香港節後,各地區民政主任曾遞交評估報告,結論是好壞參半。大多數地區民政主任認為香港節可成功動員坊眾的參與,更有民政主任表示,通過這次活動,讓他加深了對地區領袖和團體的認識;但更多民政主任抱怨繁重的籌備工作,為部門員工帶來沉重的工作負擔。

有見及此,在舉辦1971年及1973年兩屆香港節的時候,香港節指導委員會決定大幅減少地區統籌的活動數目;以第二屆香港節為例,在全部629項活動之中,民政處及新界理民府共辦理139項,只佔總數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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