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通過及同意的條例:《工廠及工場條例》(1937年第18號)
此法案旨在把勞工保護官職務從從華民政務司轉移至巿政局主席,同時授予市政局規管某些行業的工廠、工場,以及僱用女工、青年工和童工的權力。法案以1932年《工廠及工場條例》(1932年第27號)的條文為基準,這條例隨着1936年《工廠及工場修訂條例》(1936年第36號)實施後廢除。 1932年第27號條例和其附表的規例,以及1933年第660號和1936年第784號政府通知書的條例,以附例的形式在1936年的新例獲重新採用。為了回應1919年11月28日在美國華盛頓採納的《國際勞工公約》,香港政府將工廠工人的法定年齡設為14歲,同時禁止僱用婦女和青年在晚上11時後工作。日期 | 1937 |
其它 | 製造業|就業|勞工|兒童|婦女|青年|工廠|衛生官員|督察|監察|保護官|市政局|工廠註冊|查詢|審查|高危行業|登記|檢控|火警|預防措施|住宅工廠|工作時數|夜間工作|工作年齡|驅動帶|軸|齒輪|安全罩|機器|通知|消防通道|危險產品|工廠註冊 |
資料類別 | 文件 |
特藏 | 戰前工業 |
資料來源 | [英文刊物]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937, Notification No. 690, pp.727-736. Hong Kong Government Reports Online (1842-1941). |
儲存地點 | 香港大學圖書館 Digital Initiatives |
授權說明 | 版權期限已過 |
登錄號碼 | WL-ORD-008c |
其他文件
- 《香港中華廠商出品指南》
此書共分為4大部分。第1部收錄多篇關於香港不同行業的評論。第2部分是華資工業的詳細目錄,列舉了廠名、地址、設廠歷史、資本、入口原料、產品出口、所屬行業、商標、銷售量、僱傭狀況和廠房等資料。每家工廠報告附有其產品和商標的照片或掃描。作者將工廠分成11個行業和33個細項。第3部分包含3組圖表(1)1906至1934年每年開設的工廠數量;(2)各行業的工廠比例;(3)各行業的投資額。附有華資廠商的索引。 第4部份是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的年報。 - 《紡織品配額法規》(1937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7年報告。自1937年起,香港紡織廠商必須證明其紡織產品在英帝國內完成紡紗、編織和加工的程序,方可豁免於入口英帝國市場的配額限制。 - 紡織品和人造絲品帝國配額(1934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4年報告。「倫敦貿易委員會」建議所有殖民地和保護領的政府引入配額制度,協助英國商人抵抗日本產品的競爭。香港總商會提出論據,反駁該項建議。 - 1937年至1938年有關出口量和主要產品的貨值
此報告節錄自1938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 顯示1938年香港製品出口值; (2) 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市場和外國的總出口百分比。 - 出口至英帝國市場和外國的總出口百分比(1939年)
此報告節錄自1939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顯示1939年香港製品出口值;(2)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及外國市場的總出口百分比。
獲得通過及同意的條例:《工廠及工場條例》(1937年第18號)
此法案旨在把勞工保護官職務從從華民政務司轉移至巿政局主席,同時授予市政局規管某些行業的工廠、工場,以及僱用女工、青年工和童工的權力。法案以1932年《工廠及工場條例》(1932年第27號)的條文為基準,這條例隨着1936年《工廠及工場修訂條例》(1936年第36號)實施後廢除。 1932年第27號條例和其附表的規例,以及1933年第660號和1936年第784號政府通知書的條例,以附例的形式在1936年的新例獲重新採用。為了回應1919年11月28日在美國華盛頓採納的《國際勞工公約》,香港政府將工廠工人的法定年齡設為14歲,同時禁止僱用婦女和青年在晚上11時後工作。日期 | 1937 |
關聯字 | 製造業|就業|勞工|兒童|婦女|青年|工廠|衛生官員|督察|監察|保護官|市政局|工廠註冊|查詢|審查|高危行業|登記|檢控|火警|預防措施|住宅工廠|工作時數|夜間工作|工作年齡|驅動帶|軸|齒輪|安全罩|機器|通知|消防通道|危險產品|工廠註冊 |
資料類別 | 文件 |
特藏 | 戰前工業 |
資料來源 | [英文刊物]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937, Notification No. 690, pp.727-736. Hong Kong Government Reports Online (1842-1941). |
儲存地點 | 香港大學圖書館 Digital Initiatives |
授權說明 | 版權期限已過 |
登錄號碼 | WL-ORD-008c |
其他文件
- 《香港中華廠商出品指南》
此書共分為4大部分。第1部收錄多篇關於香港不同行業的評論。第2部分是華資工業的詳細目錄,列舉了廠名、地址、設廠歷史、資本、入口原料、產品出口、所屬行業、商標、銷售量、僱傭狀況和廠房等資料。每家工廠報告附有其產品和商標的照片或掃描。作者將工廠分成11個行業和33個細項。第3部分包含3組圖表(1)1906至1934年每年開設的工廠數量;(2)各行業的工廠比例;(3)各行業的投資額。附有華資廠商的索引。 第4部份是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的年報。 - 《紡織品配額法規》(1937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7年報告。自1937年起,香港紡織廠商必須證明其紡織產品在英帝國內完成紡紗、編織和加工的程序,方可豁免於入口英帝國市場的配額限制。 - 紡織品和人造絲品帝國配額(1934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4年報告。「倫敦貿易委員會」建議所有殖民地和保護領的政府引入配額制度,協助英國商人抵抗日本產品的競爭。香港總商會提出論據,反駁該項建議。 - 1937年至1938年有關出口量和主要產品的貨值
此報告節錄自1938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 顯示1938年香港製品出口值; (2) 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市場和外國的總出口百分比。 - 出口至英帝國市場和外國的總出口百分比(1939年)
此報告節錄自1939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顯示1939年香港製品出口值;(2)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及外國市場的總出口百分比。
獲得通過及同意的條例:《工廠及工場條例》(1937年第18號)
此法案旨在把勞工保護官職務從從華民政務司轉移至巿政局主席,同時授予市政局規管某些行業的工廠、工場,以及僱用女工、青年工和童工的權力。法案以1932年《工廠及工場條例》(1932年第27號)的條文為基準,這條例隨着1936年《工廠及工場修訂條例》(1936年第36號)實施後廢除。 1932年第27號條例和其附表的規例,以及1933年第660號和1936年第784號政府通知書的條例,以附例的形式在1936年的新例獲重新採用。為了回應1919年11月28日在美國華盛頓採納的《國際勞工公約》,香港政府將工廠工人的法定年齡設為14歲,同時禁止僱用婦女和青年在晚上11時後工作。標題 | 獲得通過及同意的條例:《工廠及工場條例》(1937年第18號) |
日期 | 1937 |
主辦者 | 製造業|就業|勞工|兒童|婦女|青年|工廠|衛生官員|督察|監察|保護官|市政局|工廠註冊|查詢|審查|高危行業|登記|檢控|火警|預防措施|住宅工廠|工作時數|夜間工作|工作年齡|驅動帶|軸|齒輪|安全罩|機器|通知|消防通道|危險產品|工廠註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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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藏 | 戰前工業 |
資料來源 | [英文刊物]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937, Notification No. 690, pp.727-736. Hong Kong Government Reports Online (1842-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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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號碼 | WL-ORD-008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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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中華廠商出品指南》
此書共分為4大部分。第1部收錄多篇關於香港不同行業的評論。第2部分是華資工業的詳細目錄,列舉了廠名、地址、設廠歷史、資本、入口原料、產品出口、所屬行業、商標、銷售量、僱傭狀況和廠房等資料。每家工廠報告附有其產品和商標的照片或掃描。作者將工廠分成11個行業和33個細項。第3部分包含3組圖表(1)1906至1934年每年開設的工廠數量;(2)各行業的工廠比例;(3)各行業的投資額。附有華資廠商的索引。 第4部份是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的年報。 - 《紡織品配額法規》(1937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7年報告。自1937年起,香港紡織廠商必須證明其紡織產品在英帝國內完成紡紗、編織和加工的程序,方可豁免於入口英帝國市場的配額限制。 - 紡織品和人造絲品帝國配額(1934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4年報告。「倫敦貿易委員會」建議所有殖民地和保護領的政府引入配額制度,協助英國商人抵抗日本產品的競爭。香港總商會提出論據,反駁該項建議。 - 1937年至1938年有關出口量和主要產品的貨值
此報告節錄自1938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 顯示1938年香港製品出口值; (2) 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市場和外國的總出口百分比。 - 出口至英帝國市場和外國的總出口百分比(1939年)
此報告節錄自1939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顯示1939年香港製品出口值;(2)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及外國市場的總出口百分比。
獲得通過及同意的條例:《工廠及工場條例》(1937年第18號)
此法案旨在把勞工保護官職務從從華民政務司轉移至巿政局主席,同時授予市政局規管某些行業的工廠、工場,以及僱用女工、青年工和童工的權力。法案以1932年《工廠及工場條例》(1932年第27號)的條文為基準,這條例隨着1936年《工廠及工場修訂條例》(1936年第36號)實施後廢除。 1932年第27號條例和其附表的規例,以及1933年第660號和1936年第784號政府通知書的條例,以附例的形式在1936年的新例獲重新採用。為了回應1919年11月28日在美國華盛頓採納的《國際勞工公約》,香港政府將工廠工人的法定年齡設為14歲,同時禁止僱用婦女和青年在晚上11時後工作。日期 | 1937 |
主辦者 | 製造業|就業|勞工|兒童|婦女|青年|工廠|衛生官員|督察|監察|保護官|市政局|工廠註冊|查詢|審查|高危行業|登記|檢控|火警|預防措施|住宅工廠|工作時數|夜間工作|工作年齡|驅動帶|軸|齒輪|安全罩|機器|通知|消防通道|危險產品|工廠註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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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中華廠商出品指南》
此書共分為4大部分。第1部收錄多篇關於香港不同行業的評論。第2部分是華資工業的詳細目錄,列舉了廠名、地址、設廠歷史、資本、入口原料、產品出口、所屬行業、商標、銷售量、僱傭狀況和廠房等資料。每家工廠報告附有其產品和商標的照片或掃描。作者將工廠分成11個行業和33個細項。第3部分包含3組圖表(1)1906至1934年每年開設的工廠數量;(2)各行業的工廠比例;(3)各行業的投資額。附有華資廠商的索引。 第4部份是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的年報。 - 《紡織品配額法規》(1937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7年報告。自1937年起,香港紡織廠商必須證明其紡織產品在英帝國內完成紡紗、編織和加工的程序,方可豁免於入口英帝國市場的配額限制。 - 紡織品和人造絲品帝國配額(1934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4年報告。「倫敦貿易委員會」建議所有殖民地和保護領的政府引入配額制度,協助英國商人抵抗日本產品的競爭。香港總商會提出論據,反駁該項建議。 - 1937年至1938年有關出口量和主要產品的貨值
此報告節錄自1938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 顯示1938年香港製品出口值; (2) 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市場和外國的總出口百分比。 - 出口至英帝國市場和外國的總出口百分比(1939年)
此報告節錄自1939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顯示1939年香港製品出口值;(2)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及外國市場的總出口百分比。
獲得通過及同意的條例:《工廠及工場條例》(1937年第18號)
此法案旨在把勞工保護官職務從從華民政務司轉移至巿政局主席,同時授予市政局規管某些行業的工廠、工場,以及僱用女工、青年工和童工的權力。法案以1932年《工廠及工場條例》(1932年第27號)的條文為基準,這條例隨着1936年《工廠及工場修訂條例》(1936年第36號)實施後廢除。 1932年第27號條例和其附表的規例,以及1933年第660號和1936年第784號政府通知書的條例,以附例的形式在1936年的新例獲重新採用。為了回應1919年11月28日在美國華盛頓採納的《國際勞工公約》,香港政府將工廠工人的法定年齡設為14歲,同時禁止僱用婦女和青年在晚上11時後工作。日期 | 1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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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藏 | 戰前工業 |
資料來源 | [英文刊物]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937, Notification No. 690, pp.727-736. Hong Kong Government Reports Online (1842-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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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中華廠商出品指南》
此書共分為4大部分。第1部收錄多篇關於香港不同行業的評論。第2部分是華資工業的詳細目錄,列舉了廠名、地址、設廠歷史、資本、入口原料、產品出口、所屬行業、商標、銷售量、僱傭狀況和廠房等資料。每家工廠報告附有其產品和商標的照片或掃描。作者將工廠分成11個行業和33個細項。第3部分包含3組圖表(1)1906至1934年每年開設的工廠數量;(2)各行業的工廠比例;(3)各行業的投資額。附有華資廠商的索引。 第4部份是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的年報。 - 《紡織品配額法規》(1937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7年報告。自1937年起,香港紡織廠商必須證明其紡織產品在英帝國內完成紡紗、編織和加工的程序,方可豁免於入口英帝國市場的配額限制。 - 紡織品和人造絲品帝國配額(1934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4年報告。「倫敦貿易委員會」建議所有殖民地和保護領的政府引入配額制度,協助英國商人抵抗日本產品的競爭。香港總商會提出論據,反駁該項建議。 - 1937年至1938年有關出口量和主要產品的貨值
此報告節錄自1938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 顯示1938年香港製品出口值; (2) 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市場和外國的總出口百分比。 - 出口至英帝國市場和外國的總出口百分比(1939年)
此報告節錄自1939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顯示1939年香港製品出口值;(2)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及外國市場的總出口百分比。
獲得通過及同意的條例:《工廠及工場條例》(1937年第18號)
此法案旨在把勞工保護官職務從從華民政務司轉移至巿政局主席,同時授予市政局規管某些行業的工廠、工場,以及僱用女工、青年工和童工的權力。法案以1932年《工廠及工場條例》(1932年第27號)的條文為基準,這條例隨着1936年《工廠及工場修訂條例》(1936年第36號)實施後廢除。 1932年第27號條例和其附表的規例,以及1933年第660號和1936年第784號政府通知書的條例,以附例的形式在1936年的新例獲重新採用。為了回應1919年11月28日在美國華盛頓採納的《國際勞工公約》,香港政府將工廠工人的法定年齡設為14歲,同時禁止僱用婦女和青年在晚上11時後工作。標題 | 獲得通過及同意的條例:《工廠及工場條例》(1937年第18號) |
日期 | 1937 |
其它 | 製造業|就業|勞工|兒童|婦女|青年|工廠|衛生官員|督察|監察|保護官|市政局|工廠註冊|查詢|審查|高危行業|登記|檢控|火警|預防措施|住宅工廠|工作時數|夜間工作|工作年齡|驅動帶|軸|齒輪|安全罩|機器|通知|消防通道|危險產品|工廠註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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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英文刊物]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937, Notification No. 690, pp.727-736. Hong Kong Government Reports Online (1842-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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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通過及同意的條例:《工廠及工場條例》(1937年第18號)
此法案旨在把勞工保護官職務從從華民政務司轉移至巿政局主席,同時授予市政局規管某些行業的工廠、工場,以及僱用女工、青年工和童工的權力。法案以1932年《工廠及工場條例》(1932年第27號)的條文為基準,這條例隨着1936年《工廠及工場修訂條例》(1936年第36號)實施後廢除。 1932年第27號條例和其附表的規例,以及1933年第660號和1936年第784號政府通知書的條例,以附例的形式在1936年的新例獲重新採用。為了回應1919年11月28日在美國華盛頓採納的《國際勞工公約》,香港政府將工廠工人的法定年齡設為14歲,同時禁止僱用婦女和青年在晚上11時後工作。日期 | 1937 |
關聯字 | 製造業|就業|勞工|兒童|婦女|青年|工廠|衛生官員|督察|監察|保護官|市政局|工廠註冊|查詢|審查|高危行業|登記|檢控|火警|預防措施|住宅工廠|工作時數|夜間工作|工作年齡|驅動帶|軸|齒輪|安全罩|機器|通知|消防通道|危險產品|工廠註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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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書共分為4大部分。第1部收錄多篇關於香港不同行業的評論。第2部分是華資工業的詳細目錄,列舉了廠名、地址、設廠歷史、資本、入口原料、產品出口、所屬行業、商標、銷售量、僱傭狀況和廠房等資料。每家工廠報告附有其產品和商標的照片或掃描。作者將工廠分成11個行業和33個細項。第3部分包含3組圖表(1)1906至1934年每年開設的工廠數量;(2)各行業的工廠比例;(3)各行業的投資額。附有華資廠商的索引。 第4部份是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的年報。 - 《紡織品配額法規》(1937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7年報告。自1937年起,香港紡織廠商必須證明其紡織產品在英帝國內完成紡紗、編織和加工的程序,方可豁免於入口英帝國市場的配額限制。 - 紡織品和人造絲品帝國配額(1934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4年報告。「倫敦貿易委員會」建議所有殖民地和保護領的政府引入配額制度,協助英國商人抵抗日本產品的競爭。香港總商會提出論據,反駁該項建議。 - 1937年至1938年有關出口量和主要產品的貨值
此報告節錄自1938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 顯示1938年香港製品出口值; (2) 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市場和外國的總出口百分比。 - 出口至英帝國市場和外國的總出口百分比(1939年)
此報告節錄自1939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顯示1939年香港製品出口值;(2)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及外國市場的總出口百分比。
獲得通過及同意的條例:《工廠及工場條例》(1937年第18號)
此法案旨在把勞工保護官職務從從華民政務司轉移至巿政局主席,同時授予市政局規管某些行業的工廠、工場,以及僱用女工、青年工和童工的權力。法案以1932年《工廠及工場條例》(1932年第27號)的條文為基準,這條例隨着1936年《工廠及工場修訂條例》(1936年第36號)實施後廢除。 1932年第27號條例和其附表的規例,以及1933年第660號和1936年第784號政府通知書的條例,以附例的形式在1936年的新例獲重新採用。為了回應1919年11月28日在美國華盛頓採納的《國際勞工公約》,香港政府將工廠工人的法定年齡設為14歲,同時禁止僱用婦女和青年在晚上11時後工作。日期 | 1937 |
資料類別 | 文件 |
其他 | 製造業|就業|勞工|兒童|婦女|青年|工廠|衛生官員|督察|監察|保護官|市政局|工廠註冊|查詢|審查|高危行業|登記|檢控|火警|預防措施|住宅工廠|工作時數|夜間工作|工作年齡|驅動帶|軸|齒輪|安全罩|機器|通知|消防通道|危險產品|工廠註冊 |
特藏 | 戰前工業 |
資料來源 | [英文刊物]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937, Notification No. 690, pp.727-736. Hong Kong Government Reports Online (1842-1941). |
儲存地點 | 香港大學圖書館 Digital Initiativ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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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書共分為4大部分。第1部收錄多篇關於香港不同行業的評論。第2部分是華資工業的詳細目錄,列舉了廠名、地址、設廠歷史、資本、入口原料、產品出口、所屬行業、商標、銷售量、僱傭狀況和廠房等資料。每家工廠報告附有其產品和商標的照片或掃描。作者將工廠分成11個行業和33個細項。第3部分包含3組圖表(1)1906至1934年每年開設的工廠數量;(2)各行業的工廠比例;(3)各行業的投資額。附有華資廠商的索引。 第4部份是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的年報。 - 《紡織品配額法規》(1937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7年報告。自1937年起,香港紡織廠商必須證明其紡織產品在英帝國內完成紡紗、編織和加工的程序,方可豁免於入口英帝國市場的配額限制。 - 紡織品和人造絲品帝國配額(1934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4年報告。「倫敦貿易委員會」建議所有殖民地和保護領的政府引入配額制度,協助英國商人抵抗日本產品的競爭。香港總商會提出論據,反駁該項建議。 - 1937年至1938年有關出口量和主要產品的貨值
此報告節錄自1938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 顯示1938年香港製品出口值; (2) 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市場和外國的總出口百分比。 - 出口至英帝國市場和外國的總出口百分比(1939年)
此報告節錄自1939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顯示1939年香港製品出口值;(2)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及外國市場的總出口百分比。
獲得通過及同意的條例:《工廠及工場條例》(1937年第18號)
此法案旨在把勞工保護官職務從從華民政務司轉移至巿政局主席,同時授予市政局規管某些行業的工廠、工場,以及僱用女工、青年工和童工的權力。法案以1932年《工廠及工場條例》(1932年第27號)的條文為基準,這條例隨着1936年《工廠及工場修訂條例》(1936年第36號)實施後廢除。 1932年第27號條例和其附表的規例,以及1933年第660號和1936年第784號政府通知書的條例,以附例的形式在1936年的新例獲重新採用。為了回應1919年11月28日在美國華盛頓採納的《國際勞工公約》,香港政府將工廠工人的法定年齡設為14歲,同時禁止僱用婦女和青年在晚上11時後工作。日期 | 1937 |
Others | 製造業|就業|勞工|兒童|婦女|青年|工廠|衛生官員|督察|監察|保護官|市政局|工廠註冊|查詢|審查|高危行業|登記|檢控|火警|預防措施|住宅工廠|工作時數|夜間工作|工作年齡|驅動帶|軸|齒輪|安全罩|機器|通知|消防通道|危險產品|工廠註冊 |
資料類別 | 文件 |
特藏 | 戰前工業 |
资料来源 | [英文刊物]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937, Notification No. 690, pp.727-736. Hong Kong Government Reports Online (1842-1941). |
储存地点 | 香港大學圖書館 Digital Initiatives |
授权说明 | 版權期限已過 |
登录号码 | WL-ORD-008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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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中華廠商出品指南》
此書共分為4大部分。第1部收錄多篇關於香港不同行業的評論。第2部分是華資工業的詳細目錄,列舉了廠名、地址、設廠歷史、資本、入口原料、產品出口、所屬行業、商標、銷售量、僱傭狀況和廠房等資料。每家工廠報告附有其產品和商標的照片或掃描。作者將工廠分成11個行業和33個細項。第3部分包含3組圖表(1)1906至1934年每年開設的工廠數量;(2)各行業的工廠比例;(3)各行業的投資額。附有華資廠商的索引。 第4部份是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的年報。 - 《紡織品配額法規》(1937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7年報告。自1937年起,香港紡織廠商必須證明其紡織產品在英帝國內完成紡紗、編織和加工的程序,方可豁免於入口英帝國市場的配額限制。 - 紡織品和人造絲品帝國配額(1934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4年報告。「倫敦貿易委員會」建議所有殖民地和保護領的政府引入配額制度,協助英國商人抵抗日本產品的競爭。香港總商會提出論據,反駁該項建議。 - 1937年至1938年有關出口量和主要產品的貨值
此報告節錄自1938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 顯示1938年香港製品出口值; (2) 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市場和外國的總出口百分比。 - 出口至英帝國市場和外國的總出口百分比(1939年)
此報告節錄自1939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顯示1939年香港製品出口值;(2)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及外國市場的總出口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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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通過及同意的條例:《工廠及工場條例》(1937年第18號)
此法案旨在把勞工保護官職務從從華民政務司轉移至巿政局主席,同時授予市政局規管某些行業的工廠、工場,以及僱用女工、青年工和童工的權力。法案以1932年《工廠及工場條例》(1932年第27號)的條文為基準,這條例隨着1936年《工廠及工場修訂條例》(1936年第36號)實施後廢除。 1932年第27號條例和其附表的規例,以及1933年第660號和1936年第784號政府通知書的條例,以附例的形式在1936年的新例獲重新採用。為了回應1919年11月28日在美國華盛頓採納的《國際勞工公約》,香港政府將工廠工人的法定年齡設為14歲,同時禁止僱用婦女和青年在晚上11時後工作。日期 | 1937 |
資料類別 | 文件 |
特藏 | 戰前工業 |
資料來源 | [英文刊物]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937, Notification No. 690, pp.727-736. Hong Kong Government Reports Online (1842-1941). |
授權說明 | 版權期限已過 |
登錄號碼 | WL-ORD-008c |
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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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書共分為4大部分。第1部收錄多篇關於香港不同行業的評論。第2部分是華資工業的詳細目錄,列舉了廠名、地址、設廠歷史、資本、入口原料、產品出口、所屬行業、商標、銷售量、僱傭狀況和廠房等資料。每家工廠報告附有其產品和商標的照片或掃描。作者將工廠分成11個行業和33個細項。第3部分包含3組圖表(1)1906至1934年每年開設的工廠數量;(2)各行業的工廠比例;(3)各行業的投資額。附有華資廠商的索引。 第4部份是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的年報。 - 《紡織品配額法規》(1937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7年報告。自1937年起,香港紡織廠商必須證明其紡織產品在英帝國內完成紡紗、編織和加工的程序,方可豁免於入口英帝國市場的配額限制。 - 紡織品和人造絲品帝國配額(1934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4年報告。「倫敦貿易委員會」建議所有殖民地和保護領的政府引入配額制度,協助英國商人抵抗日本產品的競爭。香港總商會提出論據,反駁該項建議。 - 1937年至1938年有關出口量和主要產品的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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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報告節錄自1939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顯示1939年香港製品出口值;(2)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及外國市場的總出口百分比。
獲得通過及同意的條例:《工廠及工場條例》(1937年第18號)
此法案旨在把勞工保護官職務從從華民政務司轉移至巿政局主席,同時授予市政局規管某些行業的工廠、工場,以及僱用女工、青年工和童工的權力。法案以1932年《工廠及工場條例》(1932年第27號)的條文為基準,這條例隨着1936年《工廠及工場修訂條例》(1936年第36號)實施後廢除。 1932年第27號條例和其附表的規例,以及1933年第660號和1936年第784號政府通知書的條例,以附例的形式在1936年的新例獲重新採用。為了回應1919年11月28日在美國華盛頓採納的《國際勞工公約》,香港政府將工廠工人的法定年齡設為14歲,同時禁止僱用婦女和青年在晚上11時後工作。日期 | 1937 |
關聯字 | 製造業|就業|勞工|兒童|婦女|青年|工廠|衛生官員|督察|監察|保護官|市政局|工廠註冊|查詢|審查|高危行業|登記|檢控|火警|預防措施|住宅工廠|工作時數|夜間工作|工作年齡|驅動帶|軸|齒輪|安全罩|機器|通知|消防通道|危險產品|工廠註冊 |
資料類別 | 文件 |
特藏 | 戰前工業 |
資料來源 | [英文刊物]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1937, Notification No. 690, pp.727-736. Hong Kong Government Reports Online (1842-1941). |
儲存地點 | 香港大學圖書館 Digital Initiatives |
授權說明 | 版權期限已過 |
登錄號碼 | WL-ORD-008c |
其他文件
- 《香港中華廠商出品指南》
此書共分為4大部分。第1部收錄多篇關於香港不同行業的評論。第2部分是華資工業的詳細目錄,列舉了廠名、地址、設廠歷史、資本、入口原料、產品出口、所屬行業、商標、銷售量、僱傭狀況和廠房等資料。每家工廠報告附有其產品和商標的照片或掃描。作者將工廠分成11個行業和33個細項。第3部分包含3組圖表(1)1906至1934年每年開設的工廠數量;(2)各行業的工廠比例;(3)各行業的投資額。附有華資廠商的索引。 第4部份是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的年報。 - 《紡織品配額法規》(1937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7年報告。自1937年起,香港紡織廠商必須證明其紡織產品在英帝國內完成紡紗、編織和加工的程序,方可豁免於入口英帝國市場的配額限制。 - 紡織品和人造絲品帝國配額(1934年)
此文件節錄自香港總商會1934年報告。「倫敦貿易委員會」建議所有殖民地和保護領的政府引入配額制度,協助英國商人抵抗日本產品的競爭。香港總商會提出論據,反駁該項建議。 - 1937年至1938年有關出口量和主要產品的貨值
此報告節錄自1938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 顯示1938年香港製品出口值; (2) 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市場和外國的總出口百分比。 - 出口至英帝國市場和外國的總出口百分比(1939年)
此報告節錄自1939年行政報告中的「商業」部分。報告記錄了從香港出口的中國貨品和香港製品,並提供兩個列表:(1)顯示1939年香港製品出口值;(2)附錄C顯示出口至英帝國及外國市場的總出口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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