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牌匾

「見義勇為」牌匾
清光緒十年(1884年)
東華三院文物館藏
1883年,黃河決口引致多省泛濫,山東、直隸(今河北省)及浙江一帶發生嚴重水災,為統一處理賑濟事宜,清廷成立了「順直山東沙洲賑捐公所」。東華自成立以來,救災事務已非局限於香港境內。每當國內發生嚴重災禍時,東華必義不容辭協助賑濟災民。當年,東華除了直接籌募善款外,更充當中介角色,協助海外華僑團體將所募集的善款送到國內。東華樂善好施及救急扶危的精神,備受當時滿清政府的讚賞。
此牌匾是由當時的大學士兼直隸總督李鴻章聯同三位官員,包括禮部尚書畢道遠、山東巡撫陳士杰以及署任戶部左侍郎的順天府府尹周家楣,於光緒十年(1884年)贈予東華,以讚揚東華見義勇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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