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1928年)

這是1928年華民政務司署的周年報告。《兒童工業僱傭條例》在1922年生效,政府隨後於1927年通過《工廠(意外)條例》,旨在透過訂立安全指標,防止工廠意外發生。條例授權予華民政務司署屬下的工廠督察,在日夜合理的時間巡查、監察和評估任何工廠,確保工廠遵守條例。報告表示,隸屬華民政務司的工廠督察在法規生效6年後,需檢討童工的工作情況,同時提供在工廠條例生效以後,有關化學品中毒和工廠意外的資料。

日期
行業 針織 | 香煙 | 玻璃 | 煙花 | 硃砂 | 漆油 | 造船 | 糖 | 燃油設備 | 英坭 | 電力 | 橡膠 | 印刷 | 核果油 | 氣體 | 糖果餅乾 | 紙張
關聯字
資料類別
特藏
資料來源 [英文刊物] "Secretariat for Chinese Affairs", Administrative Reports for the year 1928, pp.C6, C45-C46. Hong Kong Government Reports Online (1842-1941).
儲存地點 香港大學圖書館 Digital Initiatives
授權說明 版權期限已過
登錄號碼 WL-HIS-0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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